5月16日下午,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吴雷开展“法的起源与本质”讲座,学院全体思政教师共30余人参加了讲座。

讲座中,吴雷老师以原始社会中原始人遵守的无意识习惯为切入点,探讨法的历史发展是如何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发展。从奴隶制社会到封建制社会,再到资本主义社会,最后到社会主义社会,法的本质始终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,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。

整个讲座条理清晰、严谨专业,又不失诙谐幽默、生动有趣,既有理论的高度,又有具体的案例,更有生活的温度。讲座结束时,老师们就教学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与吴雷老师展开了热烈的讨论。大家纷纷表示,通过此次讲座,进一步提高了对法的起源和本质的理解与认识,为后期法律专题教学设计提供了范例,开拓了思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