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教师:
为进一步端正考风考纪,树立良好学风,经研究,现将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监考教师方面
1.监考教师认真学习《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》《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》(附件1)《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(修订)》(附件2),严守考试纪律。
2.监考教师应根据监考安排按时到岗监考,不可临时替换他人代为监考。若有特殊情况,请提前在教科办闫柯冰老师处做好备案工作。
3.监考教师应做到:
(1)提前查看监考科目和时间(一般以考试周之前三天的教务系统记录为准),必须在规定考试时间30分钟前到教务处或二级学院指定位置领取试卷及《考生座位表》,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。认真执行监考任务,不得在试场内吸烟,阅读书报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。
(2)考试前,监考人员必须对试场进行清场并板书以下规定内容:
考试时间:
考试科目:
提醒:请将考试必需用品以外的其它物品放在监考老师指定位置,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课桌上或抽屉中有规定以外的物品,一律作违纪处理。
(3)监考教师在考试开始前应认真核查学生的学生证(注意检查有无当前学年学期的注册章),对于没有学生证的考生可以阻止其进入考场。监考教师在进行座位安排时,应做到隔位安排。同一个教室同时有两门不同课程的考试时,应保证学生隔开就座。
(4)考生入场后,请让考生在考场考生座位表上签名。如有名单以外的考生来参加考试,请先让考生确认考试科目及场地无误后再让其参加考试,应在签名单上加上考生姓名和学号(或身份证号)等相关信息并签字。开考30分钟后,考生方能交卷并离开考场。
(5)监考教师在发放试卷前,须检查考生桌面和抽屉内是否有考试必须用品以外的其它物品,如有发现,须督促考生存放至监考教师指定位置。
(6)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。
(7)若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,监考教师应立即予以制止,做好违规取证工作,填写《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行为告知单》,并将学生违纪情况填写在《考生座位表》中的“考场情况说明”栏,及时报送至开课部门教科办。如发现学生作弊不制止、不报告,以失职论处,学院视情节给予处分。
(8)监考过程中,监考教师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,以免影响考试。两位监考老师要做到一前一后、一静一动,不能做与监考无关的事,除特殊情况外,不得两位老师都坐着监考。
(9)监考教师应严格掌握考试时间,考试时间终止前十五分钟要提醒学生注意;考试终止时间一到要立即收卷,不得自行延长考试时间。
(10)考试结束后,监考教师应如实填写《考生座位表》中的“考场情况说明”并在空白处签名,清点试卷无误后,将试卷与《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行为认定单》、座位表一起交给开课部门。
(11)监考教师处理问题有困难时,应及时向教务处或二级学院领导汇报。
二、教师阅卷登分
1.考试结束后,待教科办清点整理完试卷后,任课教师方可再来领卷阅卷(教科办会在群里通知),回卷验卷过程中请任课老师不要在现场查找自己授课班级试卷,以免验卷现场的混乱。
2.答卷领回后,严禁学生阅卷的情况,一经发现,将按照教学事故论处。
3.所有老师必须于1月31日前录入期末考试成绩,并将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签字后交教研部主任。如有需成绩修改开锁的,请在OA上提交解锁申请,规范流程。
4.期末考试成绩有百分制和五级制两类,请注意选择。
5.提交成绩前请务必确认学生是否申请了“缓考”,缓考学生在备注里选择“缓考”,缺考学生选择“缺考”。提交成绩前请务必仔细检查核实,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成绩修改。
马克思主义学院(公共基础学院)
2024年1月8日
附件1:《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》
附件2:《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(修订)》